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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现将体检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06年11月4日(星期六)上午8:00。 二、体检地点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盘福路1号)门诊楼七楼体检中心。我局将派专人在体检中心安排体检事宜。 三、体检人员名单 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安排,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严禁冒名顶替,否则后果自负。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体检结果将由医院通知我局,对体检不合格或需要复查的考生,我局将电话通知考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则不再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加体检的考生准备好学历学位鉴定原件、婚育证明(户口所在街道出具或所在单位的计生办公室出具)原件和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面)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署本人姓名),于11月20日前交广州市工商局人事处1702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市工商局人事处1702室;邮编510620)。 (二)我局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期间我局可能会与考生联系,请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名单,我局将按程序报广州市人事局并在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