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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驻大连办事处、广州市驻湘经济联络处系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广州市与大连及东北地区、湖南省发展经济技术协作,对广州市在当地开办的企业进行联络管理。现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广州市常住户口;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或传染病。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条件 用人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有关条件 | 广州市人民政府 驻大连办事处 | 财政核补 事业单位 | 工勤人员 | 1 | 1、45岁以下; 2、有汽车驾驶证A证,驾龄5年以上; 3、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4、能长期驻大连工作。 | 广州市驻湘经济联络处 | 财政核补 事业单位 | 管理人员 | 1 | 1、35岁以下;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通信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4、能长期驻湖南工作。 |
二、招聘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7年5月15日、16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二)报名地点: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703室。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汽车驾驶证、报名表格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相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格上)。 通过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工勤人员采用面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依成绩高低顺序,前三名进入实操;管理人员采用面试的方式。5月下旬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五)体检: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三、招聘纪律及其它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汽车驾驶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资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行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在广州市人事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和公示聘用结果。 联系人:张科 联系电话:13016076662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