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
关于2007年上半年招考公务员公告
为适应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加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7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发〔2007〕121号),我市设立考点,负责湛江市区域(包括县、市、区)招考单位的公务员录用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以上人员公开招考。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非湛江生源(户籍)的省内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三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7年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中等院校已经毕业的毕业生(含已就业和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但不含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公务员,不受招考对象类别限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1年7月1日至198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以7月1日划线计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7年9月1日前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参加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以来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湛江市人事局办公楼(赤坎跃进路67号市政府大院内)。
(二)报名时间:2007年5月26日至27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按照公布职位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名。2007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同一底片)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缴交笔试考务费100元。
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否则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
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该职位不予开考,报考者可退回笔试考务费。
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可由他人代报名。
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2007年上半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经考察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加考公安基础知识。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3)公安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公安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2006版《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
笔试时间:2007年6月16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下午:14:30-16:00 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报考其他部门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笔试成绩将在市人事局公告栏及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网页(WWW.zjrskspx.net)上公布。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X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由市人事局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2007年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其他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评,按笔试占50%、面试占30%、体能测评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经公务员主管机关批准可依次替补人选。
五、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为保证整个考录工作的公平,任何时间(包括已被录用)如发现并证实不符合招录条件者,将按规定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为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对这次招考未满的空缺职位,在全省范围内调剂录用,具体调剂录用办法由省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 湛 江 市 人 事 局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