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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肇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人事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肇庆市市直8个事业单位共招聘50个职位(详见《2007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以上人员公开招考。单位(含系统)委培的200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非委培单位的,须征得原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师范类200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必须持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报考行政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市外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5、身体健康;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财联大厦西侧直入)。 (二)报名时间:2007年5月27日至28日共2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2007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07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不得异地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可由他人代报名。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凡招考岗位要求是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该岗位者免笔试。 (一)笔试:考试科目、内容与招考公务员考试相同。具体科目为: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07年6月16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笔试结束后,由省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事局划定。 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面试由市人事局组织实施,也可委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评、实地操作(如教师试讲、医生的病例判断、处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全市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本公告由肇庆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肇庆市人事局公务员和职员管理科(0758)2227049 2222680 附件:《2007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肇 庆 市 人 事 局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