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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岗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我部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龙岗区户籍。 (五)符合《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08年7月30日—8月8日(上班时间,9:30-11:30;14:30-17:30); 地点:龙岗区政府办公大楼1515室(龙岗区委组织部秘书科); 联系电话:28909790; (二)有关要求 1、个人条件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08年7月31日,最高年龄30岁指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2、报名时提供《中共龙岗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上网下载打印,网址:www.zzb.lg.gov.cn)、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明、证明职位要求资历的详细证明材料、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上网下载打印,网址:www.zzb.lg.gov.cn)、两张本人一寸彩色照片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笔试 时间、地点待定,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业务知识。 笔试成绩在龙岗党建网(网址:www.zzb.lg.gov.cn)公布,并个别电话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 五、面试 时间、地点待定。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分数高低排序,按雇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考生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拟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我部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二)考核。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设定标准,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员的德、能、绩、勤、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龙岗党建网(www.zzb.lg.gov.cn)网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我部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九、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雇用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08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