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或具备《广东省居住证》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二、招聘的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7日-23日。
2、报名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8楼政治处。
3、联系电话:81077129。
4、报名办法:应聘者在广州市人事网或广州市市容环卫网上下载填写《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须贴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并携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省级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现场报名。
5、报名要求: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市市容环卫局政治处对收集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考试时间、地点:以市市容环卫局政治处电话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广州市市容环卫网上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以分数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 以市市容环卫局政治处电话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实际操作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
三、聘用和管理
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广州市市容环卫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进行试用,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广州市市容环卫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
监督部门:市市容环卫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81076965
附件: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